撰文/樊語婕

 

台灣的客家人口超過453萬人,全台灣每五個人當中,就有一位是客家人![U1] 客委會20年來建置體制、落實法治基礎,連結行政組織、法規、政策、學術單位、媒體,持續經由行政組織與經費補助,透過自身與附屬機構行政體系的制度化和法制化、建構客家知識體系、強化客家文化傳播等方式,深化語言、學術、傳播……等多元面向的客家文化公民權。

 

走過數十年的歲月,客家族群的各項訴求逐漸體制化。「早期經由走上街頭表達訴求或撰寫客家白皮書表達,客家事務委員會籌備處成立後,把客家白皮書當成施政的重要的參考,將街頭抗爭訴求建制化,變成政府機構政策。」曾任客家委員會籌備處主任、知名民族學學者徐正光點出客委會的重要意義。臺南市政府客家事務委員會主委古秀妃也強調,因為中央客委會成立,帶動各縣市專責客家事務單位成立,政府重視關心客家族群,客家人提升自我意識,其他族群更認識客家族群。

 

促成客家基本法 落實法治基礎

在行政院的八部二會組織中,客委會是最晚成立的部會單位,之後攜手其他部會合作、將客家白皮書做為施政方針,與學者專家討論客委會發展的重點。回顧客委會至今20年的歷史,徐正光指出,「客委會極重要的貢獻,就是促成客家基本法,將過去客家人訴求的語言、媒體、族群關係等都列在條文法規裡面,客家基本法成為客委會施政的重要依據規範。」

 

客家於基本法於2010年公布施行,保障客家族群「集體權」,2018年修正,以客家族群「集體權」保障為主,將「個人權利」保障機制入法,並實施客語為國家語言、通行語言、教學語言。[U2] (1)客家基本法建設法制環境基礎,推動落實客家文化公民權。

 

「客家基本法的通過是重中之重,有基本法才能對多元族群有貢獻,將客家事務納入國家體制。客家政策能有法令授權,是因為於法有據,客家事務才更能推動。」客委會前主委黃玉振回憶,當年任內推動立法的過程壓力很大,共召開五次推動小組會議,匯集法令專家、來自台灣北中南東部的客家鄉親、中央單位共同研議,各界不分朝野全力支持,在經過一年七個月的努力後,快速地三讀通過法案。

 

古秀妃認為,客家基本法每項細節皆清楚說明,最重要的就是在第2條中,確切定義出客家人,「客家人:指具有客家血緣或客家淵源,且自我認同為客家人者。」客家基本法更明定,客家人口達三分之一以上的鄉(鎮、市、區),列為客家文化重點發展區,「因為有了這些重點發展區,就成為客家語言、文化與文化產業相關客家政策執行、保存、推動的客家文化據點。」

 

在客委會成立後,持續進行基礎調查,以了解客家族群面臨的困境,作為未來政策制定的方向與具體做法。古秀妃舉例,客委會透過一開始每年調查、之後每三年進行調查(「全國客家人口基礎資料調查研究」及「臺灣客家民眾客語使用狀況」),從基礎調查反映現況、制定政策與推動方法,幫助客家相關體制與法制一年比一年完整進步。

 

營造友善環境 鼓勵學習客語

在客委會推動客家文化公民權中,客家語言是重要的一環。在客委會前主委羅文嘉任內,就啟動推動客家作為官方語言的議題,例如在醫院、法院……等公共服務的機構內,要求必須設置客家的通譯,「當年還未制定客家基本法,客委會透過合作給予資源,希望公共服務機構成為表率,算是試辦執行的可行性,有助於未來法令的推動。」羅文嘉講述當年推動客家文化公民權的努力。

 

延續1988年客家還我母語運動,以及客委會的持續努力,客語推動已獲得客家於基本法支持。徐正光十分樂見這樣的趨勢,更以2019年公布施行的國家語言發展法[U3] 為例說明,其中第4條特別講到,「國家語言一律平等,國民使用國家語言應不受歧視或限制。」國家尊重各個族群的語言與文化,用國家資源幫助各個族群恢復文化、恢復語言。

 

在客家基本法的條文中,第3 條「客語為國家語言之一,與各族群語言平等。」明定客家文化公民權「客家語言」的規定,客委會前主委范光群進一步舉例說明,第10條「政府應於國家考試設立客家事務相關類科,以因應客家公務之需求。」對於營造客語友善環境,就起了強化的作用。

 

黃玉振也分析,「國家考試有客家事務行政類科,由懂得客家的公務員執行、推動客家事務,也給客家學院的畢業人才多一個出路。」他更指出,客家基本法第4條的規定,「客家人口達三分之一以上之鄉(鎮、市、區),應以客語為通行語之一」,這樣的規定鼓勵了公教人員學習客語。

 

推動客家語言 落實文化公民權

「客委會一直在進步,20年來不斷思考,如何優化客家各種體制、政策的制定與推展,每年都有不同進展!」以推動客家語言為例,古秀妃指出,今年119日客委會宣布,將原文化教育處擴大為語言發展處,將語言獨立成為處、體制化推動客語,「這是好事,客委會有眼光,透過決心、策略、方法,落實執行。」

 

要推動客語、進行客語教學必須要有足夠數量、夠水準的師資,客語師資相關的培育、資格、聘用都在客家基本法第12條中明確規定。在公共場域的客語友善環境推動,也都規定在客家基本法第14條,范光群建議,「要能夠建立起一套盤點的機制、督促的機制,定期盤點公共場域確實落實,持續強化客語友善環境。」

 

客家文化公民權的「客家語言」領域持續透過制度化推展,客語在小學已是鄉土教學的必修課程,在國中階段則為選修課程。客委會前主委劉慶中特別說明,語言傳習是客委會施政的重中之重,因為語言是文化傳承的載具。「必須利用法律上的修正力量,語言的振復才會事半功倍,因為這樣是主動,不是被動誘導。」

 

行政經費挹注 串聯在地動能

客委會推動客家文化公民權制度化的努力,還展現在以行政協助或經費補助的方式,促進地方政府之客家文化事務相關局處的建立與政策推行,例如客家委員會推動客語深根服務計畫補助、補助地方政府推動客家文化生活環境營造計畫、客語生活學校補助計畫、客語結合十二年國教校訂課程實施計畫、全國中小學客家藝文競賽……等。

 

古秀妃就分享到,近10多年來自己在地方深耕,見證地方政府跟隨客委會落實各項政策執行,例如為了推廣客家語言而制定的「沉浸式教學實施計畫」,就透過地方執行沉浸式教學、客語為通用語言等政策深化落實,帶動高雄市政府客家事務委員會推動「幼教全客語沉浸教學計畫」、屏東縣政府客家事務處推行「幼教客語沉浸教學」……等努力與成果。「前有中央政策論述、政策思考領頭,後有地方政府推動執行,因為體制帶動整體的方法,上行下效,大家動起來!」

 

弱勢語言必須被保障才能存活,否則將會越趨弱勢。古秀妃進一步強調,客委會透過教育體制建置完整性,持續推動沉浸式教學、客華雙語教學、客語教學,更不斷強化訓練、協助老師精進教學方法,以對話式教學為主軸,持續提升客家話教學的教學內容、方法、技巧。「因為有了客家行政組織體系,透過體制運作功能,在看到問題之後解決各項困難,透過在地教育現場的革新,幫助下一代自然而然學習、使用客語。」

 

客委會於20016月成立,是全球第一個成立國家級以族群的機構。徐正光指出,客委會享有中央的政策支持、享有國家經費的支持,可以研擬客家人族群期望的政策。不但在中央有客委會的公務人員推動客家文化,地方的客家事務局、客家事務處的局長、處長也可以透過全國客家會議、全國客家事務首長會議,[U4] 聚集討論地方與中央合作、不同縣市政府合作的方式。徐正光舉例,在這樣的氛圍下,就擴散了客家人重要的義民爺信仰,客家族群將義民爺搬到台北(台北市與新北市),義民廟各地分廟也從主廟分靈到台北。(2)

 

建立社會制度 親民推動客家文化

除了客委會與附屬機構行政體系制度化、法制化,客委會並且以更接地氣、貼近民眾的方式,建立深化客家文化公民權的社會制度,包括了高教端的知識體系建立與善用大眾傳播媒介溝通。

 

在高教端的知識體系建立、學術研究面向,客家基本法規定獎勵客家學術與在地知識相關研究,鼓勵大專院校推動客家學術方面,我國已有三所大專院校設有客家學院、三所大專校院設有客家研究所與碩士學位學程。范光群十分肯定客家學院設立的意義,也期待客委會繼續鼓勵支持客家相關學院、科系、研究所的設立。黃玉振則認為,客家學院為入學成績優良的學生提供獎學金,吸引3倍學生報考就讀,讓客家學院能繼續辦學,讓更多年輕人學習客家語言。

 

建立傳播平台 推廣客家文化

客家人為移民,早期自中國大陸移民至台灣,70年代台灣經濟發展,又因工作移民到高雄、台北,這些移居的客家人在台灣變成隱形人,不敢講自己是客家人、不敢用客家話跟人家對話,因為旁邊可能有福佬人,會計較講什麼語言、來自什麼地方。在這樣的氛圍下,徐正光回憶,過去台灣的廣播電台、電視台完全聽不到客家話,經過還我母語運動,當年的台視開始出現20分鐘的客家節目,稍微開放一些。

 

在客委會的協助下,客家電視台、講客廣播電台和客家公共傳播基金會陸續設立,透過不同大眾傳播媒介,深化客家文化公民權中的傳播權。古秀妃觀察到,因為上述大眾傳播媒介的運作,建立客家文化傳播平台,不僅更強化客家文化的推廣概念,更提供一個實踐場域,吸引願意投入客家相關工作的專業人士,以客語為思考主軸一展專業抱負,更引導台灣民眾看到、聽到不同文化與語言的節目。

 

今年客委會推動客家文化傳播再進一步,511日客委會主委楊長鎮拜會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主任委員陳耀祥並達成共識,將落實「國家語言發展法」精神,未來透過獎勵機制促進廣電媒體事業於頻道節目實踐國家語言多樣性表現,並納入申請許可、換照、評鑑審查之參考,使得在現有原住民族語、客語、閩南語專屬族群頻道外,促進現有頻道節目邁向跨族群語言傳播生態發展,未來更將攜手文化部、原民會、通傳會等部會合作推動,強化各個族群的文化公民權。[U5] 

 

客委會走過20年,持續致力於客家體制建制、法制建立、深化客家文化公民權,在客委會前主委劉慶中的願景中,客委會應該作為客家政策的平臺,邀請行政院各部會一起分工合作,經費來自各部會,客委會跳脫執行單位的侷限,成為負責政策協調溝通、推動的平台!古秀妃也呼應,期許未來客委會更朝向部門分向領域合作,基於跨領域合作、跨部會局處合作,以及族群主流化兩個概念運作,更落實「以人為本」,透過政策向客家鄉親傳遞多樣化的溫暖關懷。

 

1

引用資料來源:文官制度季刊‧ 第十卷第三期 民國1077 85-113《客家基本法之制定與發展:兼論 2018 年修法重點》作者王保鍵。

2

例如2009年成立的台北褒忠義民廟,廟內主祀從新竹新埔義民爺主廟分靈過來的義民爺,是大台北地區第一間褒忠義民廟,成為專屬祭祀義民爺的廟宇,也成為台北在地客家鄉親的信仰中心。(資料來源:中央大學客家學院電子報http://hakka.ncu.edu.tw/hakka/modules/tinycontent/content/paper/paper117/01_19.html)

https://www.hakka.gov.tw/Content/Content?NodeID=34&PageID=446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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