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撰文/樊語婕

1979年聯合國大會通過「消除對婦女一切形式歧視公約」(簡稱CEDAW),強調男女平等享有一切權利。台灣接軌國際,於2007年自發簽署CEDAW2011年制定CEDAW施行法、隔年施行。我國已於今年3月底提出第四次CEDAW國家報告,並將於年底進行國際審查。國家人權委員會首次承接撰寫CEDAW獨立評估意見,在630日舉辦發表會,多元關注疫情下的婦女權利、性別暴力與司法救助權、家事移工權益、婦女工作與家庭生活平衡,以及不利處境婦女、雙性人、跨性別者與同志權益。

 

CEDAW是國際公認的「婦女人權法典」,我國政府實踐保障婦女人權的決心,自2009年以來,每四年政府單位撰寫CEDAW國家報告、民間團體撰寫平行報告。國家人權委員會(以下簡稱人權會)2020年成立以來,首次針對CEDAW國家報告提出獨立評估意見。

 

彙整焦點議題 撰提獨立評估意見

為撰寫CEDAW4次國家報告獨立評估意見,人權會由紀惠容以及高涌誠兩位委員共同主持,於20212022年共辦理2場專家諮詢會議、7場民間焦點團體座談、3場機關座談,並函請14個中央機關提供資料,蒐集各機關、團體、婦女與專家意見,撰提獨立評估意見,督促政府納入多元婦女觀點,積極保障婦女基本權利!

 

630CEDAW獨立評估意見發表會中,陳菊、趙永清、高涌誠、紀惠容、王幼玲、田秋堇、葉大華與鴻義章共8位人權會委員齊聚,透過傾倒不同顏色流的流沙,象徵婦女多元角色與聲音,藉此展望我國女權與性平的亮麗未來。

 

人權會主任委員陳菊在致詞時指出,CEDAW獨立評估意見撰寫過程非常審慎,彙整社會各界關注婦女權益議題,並就國家報告不足的部分,與行政院、司法院等機關討論,了解策進作為的困難,敦促並協同政府共同努力落實女權,期待這份意見有助於年底國際審查委員更瞭解台灣婦女權益與性別平等的發展現況。她並且強調,「台灣是一個有人權、願意不斷改進、溫暖的國家,人權會未來也會持續追求性別平等的社會!」

 

聚焦六大議題 強化婦女權益

CEDAW獨立評估意見包括6大重點議題、36點評估意見及25項建議。紀惠容

委員說明,在性別暴力與司法救助權議題,有關數位性別暴力,必須確定被害人性隱私資料是否有被遺忘或篩除權的請求權,也應課以網路提供者相應責任,建議立法院與行政院加速完備法治,並針對盛行率、通報、陳情、受理、起訴、定罪等收集資料。

 

有關家事移工的勞動條件與人身安全,建議參考國際勞工組織(ILO)相關規定,完善法律保障;期許將家事移工納入長照體系,建立多元服務模式,並保障懷孕家事移工權益、完備人身安全申訴管道與追蹤處理機制。

 

平衡工作與家庭是CEDAW公約重視的議題,關鍵在於更周延的生育、托育、長照制度。人權會建議縮短兩性薪資差距、育兒留職停薪津貼以實質薪資計算、育嬰留職停薪假更彈性、強化公共托育分配與公平性。

 

COVID-19影響全球人類生活,聯合國特別提出CEDAWCOVID-19指引說明,獨立評估意見期待我國政府依據指引進行性別統計資料與疫情影響評估,例如疫情帶動產業快速數位翻轉,應關注婦女職能是否跟得上,並培養婦女因應數位轉型趨勢的能力;紓困措施應考量因照顧家庭而停工之勞工需求,疫後復甦重建時,應收集更多不利處境婦女相關資料,並以照顧為核心進行性別影響評估。

 

關懷弱勢群體 守護同志權益

原住民、中高齡、移民、身心障礙、偏鄉等不利處境群體婦女,因為性別與身分交織,更容易遭受權益損傷,例如偏鄉孕產婦死亡率遠高於全國平均數56倍。目前我國政府性別統計資料庫已區分年齡、職業、產業等,人權會建議加入不利處境統計資料。

 

在雙性人、跨性別者與同志權益方面,應禁止對12歲以下雙性人進行未經同意且不必要的手術,保障身體完整性自主權及自決權;推動跨國同婚修法、修正收養制度及人工生殖制度,保障同志家庭權的平等;性別變更登記制度不應以變性手術為強制條件,保障跨性別身體與醫療自主權。

 

CEDAW國際審查委員會過往已針對我國國家報告提出建議,例如司法體系的究責與懲戒施行、建議應該改善指標並進行判決中有關刻板印象和檢察官及法官不當適用法條普及性的防範研究。高涌誠委員提醒司法院,應就相關研究認真回應。紀惠容以及高涌誠兩位委員都共同提及,我國五院都應依照CEDAW公約從自身做起、建立監督機制。

 

台灣的性別平表現已是亞洲第一名,近四年來展現許多值得驕傲的成就,例如在2019年成為亞洲第一個同性婚姻合法的國家、2020年女性國會議員突破4(41.6%)、今年6月實施《跟蹤騷擾防制法》。人權會未來將針對CEDAW獨立評估意見的內容,進一步與政府機關、民間團體、利害關係人協作並對話,共同促進婦女權益,提升性別平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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