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撰文/樊語婕

台灣書院教育溯及明鄭時期,第一所書院創立於清康熙年間,施琅於台南創設西定坊書院。

台灣書院教育的萌芽期可溯及明鄭時期,明永曆19年(西元1665年)當時擔任諮議參軍的陳永華於台南建孔廟、設明倫堂,以供授課講學,可謂開啟台灣文教史的第一頁。

台灣的第一所書院創立於清康熙年間,施琅於台南創設西定坊書院,之後的十多年間,清朝又在台南設立又設立了多所書院,包括安東坊書院、鎮北坊書院、彌陀室書院、鎮北坊書院…等。

之後自雍正皇帝到光緒皇帝的兩百多年間,台灣各縣陸續增設書院,並設有山長*督導課業,訂有學規。乾隆年間的「台灣府志」中即記載了海東、玉峰、白沙、明志等台灣的四個書院。清朝時期在台灣自基隆到屏東及澎湖等地共設有逾60所書院,在彰化縣境內轄有16座書院,其中包括了在彰化的道東書院與白沙書院、員林的興賢書院、鹿港的文開書院、北斗的螺青書院…等,如今道東書院、興賢書院與文開書院都是地方上知名的訪古勝地。

台灣的書院以捐款設立經營,負起「興賢育才」之大任,並受官府督導。台灣書院之學規大多圍繞讀書立品等原則,並隱含「成聖教育」的理想,便產生學校內「祭祀空間」的所謂廟學制,將孔廟、孔子畫像或朱熹神位設於書院之內,期盼士子接近聖賢,產生潛移默化之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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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長:為強化書院教育之發展,督導院務與學生課業,各書院均聘有山長,以科甲出身為基本條件,其角色類似今日之校長一職,山長並與學生一樣入住書院內,以每日的身教發揮以身作則的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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