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聰明理財家現身!>>所得稅節稅大法

@雙薪家庭,合併申報別忘薪資分別計算!
聰明理財家:林先生/林太太
收入:400萬以上
節稅方式:夫妻合併申報,薪資分別計算

林先生任職於資訊公司,擔任研發處長,年薪四百萬元,與妻子及兩名在學兒子同住,妻於家族企業中擔任業務,年薪六十萬元。林先生之雙親現由大哥撫養。
林家一家四口現居住於父母親早年購得之公寓,貸款已繳清。林先生除了薪資所得外,亦常應媒體要求,撰寫資訊相關稿件,並領取稿費,每年皆有近十萬元稿費收入。林先生有移民之打算,因此近年來將大部分所得存入美國之銀行戶頭,所得利息免繳國內之綜所稅。小兒子於去年度因為自費假牙部分,花費40000元,本可於本次列舉申報,然而因較標準扣除額44000元低,因此沒有列舉之必要,遂採用標準扣除額。
由於林先生薪資所得高,每年報繳之綜合所得稅金額頗高,今年決定採取合併申報、夫妻薪資分別計算方式,試算後果然節稅十多萬元,計劃利用省下來的經費規劃家族旅遊。

節稅前
全家薪資收入 4,600,000
納稅義務人免稅額 -74000*4(夫/妻/子*2共四人)=-296,000
一般扣除額(標準) -67,000
薪資扣除額 -75,000*2=-150,000
教育學費特別扣除額 -15,000
綜合所得淨額 4,072,000
4,072,000*稅率40%-累進差額655,300=應繳稅額973,500

節稅後
(以林先生為納稅義務人/林太太為配偶,合併申報,薪資分別計算)
配偶(林太太)薪資收入 600,000
配偶免稅額 -74,000
配偶薪資扣除額 -75,000

配偶薪資所得淨額 451,000
451,000*稅率13%-累進差額25,900=應繳稅額32,730(A)
綜合所得淨額 4,072,000
配偶薪資所得淨額 -451,000

不含配偶薪資之所得淨額 3,621,000
3,621,000*稅率30%-累進差額283,300=應繳稅額803,000(B)
A+B=835,730(節稅137,770)

我可以這樣做嗎?

自從政府開放夫妻可採用合併申報,薪資分開計算方式,薪水階級就是最大的受惠者。許多家庭在申報綜合所得稅時,多了一種申報試算的形式,瑞泰人壽賴雲基經理建議,每對夫妻可就以下三種方式進行計算:1.夫妻合併計稅 2.以夫為納稅義務人,妻為配偶,將妻之薪資分開計算 3. 以妻為納稅義務人,夫為配偶,將妻之薪資分開計算,可以看看上述三種方式何者繳納費用最低。

Check 1>>善用稿費免稅額

由於資訊爆炸,媒體百家爭鳴,各種稿件需求層出不窮,也因此出現許多業餘評論家或是專業領域之撰稿人士,這一群文字工作者每年享有十八萬元的免稅額,範圍包括稿費、版稅、樂譜、作曲、編劇、漫畫,以及講演之鐘點費用,不過在洽談案件時須與邀稿之公司行號確認,所得歸屬於薪資所得或是稿費,避免因雙方認知不同而產生日後稅賦上之困擾。
@小小標:Check 2>>夫妻薪資分開計稅,合併申報

根據稅法,夫妻應合併申報,但本人或配偶之薪資所得可以分開計稅。以薪資為主要收入的雙薪家庭,若是夫妻倆人的薪資所得差異不大,則由夫或妻擔任納稅義務人差異不大;如果夫妻薪資差異極大,則由高薪資的一方當納稅義務人,低薪資的一方擔任配偶,並將薪資部份分開計稅,節稅效益較高。以林先生的例子而言,夫之收入明顯高於妻,此時以林先生為納稅義務人,成功的降低適用課稅級距,即可看到可觀的節稅效益。

值得注意的是,夫妻合併申報所得稅,依法只有薪資所得可以分開計稅,其他所得,例如稿費、股利、租金收入、買賣房屋收入、銀行利息等,仍需一併在同一張申報書中報稅。

Plus>>學生薪資所得免稅規定

依照稅法規定,年滿20歲者原則上應獨立申報不得被列報扶養,除非因在學或身心殘障或無謀生能力(全年所得未超過74,000元)即可成為被扶養親屬,林先生的一雙兒子雖皆已年滿20歲,然因仍舊在學,因此構成被扶養親屬之要件。
根據規定,凡是就讀大專以上院校、非屬公費生者,可以適用教育學費特別扣除額,然而林先生就讀研究所的大兒子因為成績優異每年領取獎學金,且獎學金高於繳納之教育學費費用,因此無法申報的教育學費特別扣除額,就讀大一的小兒子未領取獎學金,因此每年繳交之15000元學費可以申報此項扣除額,並未超過規定之上限25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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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yuchieh16145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